上海居住證積分如何辦理
書君
眾所周知,上海市是我國的重點城市,也是中國的發(fā)達城市,而在上海,積分達到標準分值的,就可以可以享受相應的公共服務待遇,但是很多人并不知道如何辦理,那么上海居住證積分如何辦理呢?
1、來滬人員至現(xiàn)居住地街道社區(qū)事務受理服務中心申辦《上海市居住證》。
2、來滬人員登錄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管理信息系統(tǒng)進行積分模擬打分。
3、模擬積分分值滿足120分時,個人向所在單位提出積分申請。
4、用人單位首次申請時應按照《上海市居住證申請積分用人單位注冊登記須知》進行網(wǎng)上注冊,并至單位注冊地區(qū)縣人才服務中心受理點審核單位信息。
5、已審核通過的用人單位登錄上網(wǎng),為申請人進行網(wǎng)上注冊,并填寫《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申請表》(注冊時將取得個人賬號和密碼,供申請人后續(xù)申請積分和網(wǎng)上查詢使用)。
6、單位為申請人進行網(wǎng)上信息審核,審核無誤的,打印《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申請表》,并點擊“提交申請”按鈕。
7、單位將積分申請材料遞交至單位工商注冊地、社團或民辦非企業(yè)登記所在地的區(qū)(縣)人才服務中心受理點。
8、如材料齊全,受理點將受理相關材料,并出具收件憑證。
9、受理點調集申請人檔案,以學歷申請積分的,需進行教育經(jīng)歷的核實,隨后進入審核程序。
10、申請人的居住證積分核定完成后,將通過短信形式通知持證人積分情況;單位也可以通過上網(wǎng)登錄,了解積分申請進度和結果。
11、根據(jù)通知的時間和地址,持證人和用人單位可持有效身份證件至區(qū)(縣)人才服務中心領取《上海市居住證積分通知書》,也可至全市任一受理機構使用《上海市居住證》積分打印設備自助打印。
溫馨提示:外省市政府、企事業(yè)單位在滬設立的辦事機構等派出機構,不屬受理范圍;用人單位應向單位注冊所在地的區(qū)(縣)受理點申報,不得跨區(qū)申報。